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,加快推進福建省地方性法規(guī)修訂進程,12月15日,福建省文物局召開專題會議,集中研究討論《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》修訂草案初稿,標志著條例修訂工作進入深化研討與論證階段。
此次會議圍繞草案初稿進行深入研討,重點聚焦精準實現與國家上位法的有效銜接與細化落實,系統(tǒng)構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文物保護管理制度,并對革命文物、涉臺文物、涉僑文物、水下文物等特色文物資源的專章保護條款逐條審閱與論證。
據了解,為確保福建文物保護工作與國家最新法律規(guī)定同頻共振,將法律的原則性規(guī)定轉化為契合福建實際、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法規(guī),福建省文物局于今年3月啟動條例修訂調研與草案起草工作。在廣泛吸納本省實踐經驗和借鑒山西、浙江、江西等兄弟省份立法成果的基礎上,于12月初形成修訂草案初稿。
下一步,福建省文物局將根據會議討論成果,并結合省直有關部門和地市的修改意見,對草案初稿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,力爭早日出臺一部高質量、有特色、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規(guī)。(本文來源:國家文物局)



